學校管理委員會校友成員選舉公告
校友會須按校方學校管理委員會(校管會)章程,選出一名校友代表作提名被委任為校管會校友成員,任期為兩年。有關2017-19年度校管會校友代表選舉,詳情如下:
2017-19年度校管會校友代表選舉
1. 候選人資格:
i. 必須為本校畢業之校友及校友會會員。
ii. 校管會校友代表候選人需由兩名校友會會員提名,每位會員只能提名一人。
2. 提名期:
由2017年10月7日開始至10月16日結束,為期十天。
候選人將於遞交報名表後三個工作天內收到確認參選通知。
候選人資料將於提名截止日期後三個工作天內在校友會網頁公佈。
3. 選舉程序:
3. 1 若候選人數目相等於校管會校友成員數目,則候選人自動當選。
3. 2 若候選人數目多於校管會校友成員數目,則由校友會會員進行投票,獲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,將獲校友會提名為校管會校友成員。
投票日期:10月30日(星期一)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。投票結束後隨即點票及公佈結果。
投票人資格:投票人必須為本校畢業之校友及校友會成員。
投票方法:校友會將於投票日在鄉中設立投票箱,符合投票人資格的校友,可於投票日親自交回選票,或於投票日前一天以電子郵件寄回校友會幹事會。
4. 上訴機制:
落選的候選人可在選舉結果公布的一星期內,以書面向校友會幹事會提出上訴,並列明上訴理由,並由校友會幹事會及顧問老師各推選兩名代表審理其事。
《學校管理委員會校友代表選舉提名表格》及《候選人資料簡介》可在校友會網頁下載,候選人填妥提名表格及有關資料後,電郵至校友會電子郵箱,並註明由選舉主任吳清收。
文件下載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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